经学校党委批准,3月12日下午,机关党委在办公楼328会议室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。机关党委书记陈叶颖出席会议并讲话,机关党员代表参会。
会议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学校干部调整后岗位工作实际,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,补选机关党委委员。
会议宣读了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,明确了选举有关要求,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和大会监票人名单。与会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了委员差额补选。最终按照选举办法和记票结果,选举增补胡丽同志为机关党委委员。
会上,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胡丽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。
陈叶颖在讲话中表示,在今后的工作中,机关党委委员会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同志们的期望,加强学习,提升能力,精诚团结,履职尽责,创新举措,扎实工作,建好建强机关党委,着力提升党机关党委的凝聚力、组织力,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、谱写新篇章。